为跨境赌博提供技术支持牟利500万,花重金找关系不成,时律师成功罪轻辩护

代理律师:
时国键
案号:
(2021)沪0120刑初44号
判决时间:
2020-01-20
阅读次数:
0
更新时间:
2022-05-10

案情简介

2019年至2020年间,黄某、燕某等人在湖北省武汉市光谷中心某商务楼里,经营武汉中和达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和达云公司”)期间,与境外菲律宾某国际赌博公司合作,组织公司全体员工对其经营的“快乐牛牛”游戏进行多次的升级优化,改造成网络赌博平台和为该赌博平台提供软件开发、技术支持等服务,违法所得、收取服务费高达5,000,000万元,其后被上海市奉贤分局公安机关全部抓获归案。

本案一开始由于家属轻信某北京“关系”,花了将近200万元办理取保候审失败,导致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才委托时律师处理此案。由于前期案件处理的关系网较为复杂,导致辩护人在办理此案中也觉得障碍重重。幸运的是,最后还是经过时律师的努力与法院、公诉机关保持了一致罪轻的处理意见,仅处以了三年的有期徒刑,家属表示十分感谢。

律师认为:

本案因为家属前期相信社会黄牛关系,导致案件出现了几度波折,又在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于开设赌场罪量刑从重的背景下,其实对于案件的结果极为不利。还好家属委托及时,作为辩护人辩护得当,在“黄赌毒”无法处以缓刑的情况下,还是取得了较为有利的判罚。后经了解,该案家属还在追讨之前200万元的艰难过程中,辩护人在此还是劝慰诸位家属,切莫病急乱投医,请详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,寻找正规的刑事辩护律师为自己的亲属辩护。

相关法条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条【赌博罪、开设赌场罪】

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

开设赌场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(境)外赌博,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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