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融公司高管拘留怎么办?经时律师努力得以缓刑释放

代理律师:
时国键
案号:
(2020)沪0115刑初5148号
判决时间:
2021-01-05
阅读次数:
0
更新时间:
2022-05-10

案情简介

金融公司高管拘留多少天,怎么办?

2013年6月起,韩某指使他人先后注册成立上海浦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浦德公司)、上海金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称金涤公司),未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,在上海市浦东新区、长宁区、嘉定区、宝山区等地开设门店,组织业务员采用发放传单、口口相传等方式,承诺5%-20%年化收益率,销售债权转让、收益权转让等理财产品,向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。经审计,截止2019年12月份,王某彪作为上述公司的高管期间,公司累计签订理财合同金额人民币1,439,144,670.00元,涉及投资人1824人,未兑付金融高达1,211,032,570.50元。王某彪于2020年3月27日被依法刑事拘留。

我作为王某彪辩护人介入此案后,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真研习涉案的几十本卷宗,核对涉案的审计报告与案卷卷宗记载的是否一致,对卷宗记载的同案犯供述和他自己的供述是否一致,从而对他在公司真正的地位和情节作出研判,从司法解释中找到合理的辩护策略,最后在家属共同配合下,2021年1月5日,处以缓刑释放。

律师认为:

非法集资类案件涉及面广,金额会巨大到离谱,案卷错综复杂。但是作为辩护人应该要掌握辩护的核心要数,把握经济类犯罪的共同点,仔细的研习卷宗和与办案机关人员充分沟通,这样就可以在最大程度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本案家属结案以后特别感谢于我,我也是感到十分欣慰,终于在2021年春节前又可以救一个回家团圆。

相关法条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七十六条 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】

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,扰乱金融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单位犯前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
有前两款行为,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,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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