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人打成轻伤判多久?时律师争取到8个月缓刑一年
- 代理律师:
- 时国键
- 案号:
- (2016)沪0120刑初1840号
- 判决时间:
- 2016-12-16
- 阅读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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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更新时间:
- 2021-11-06
案件实情:
2016年8月16日7时许,被告人黄某飞,郭某东在奉贤区环城西路3111路那图子家具有限公司内,因卸货问题与被害人王某发生争执,后其二人分别持木棍、铁棍将王某左肩击打致骨折,经鉴定构成轻伤。
家属通过朋友介绍委托我以后,我立即与被害人多次协商,并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,被害人表示谅解 ,后又和法院协商,最后给与了黄某飞有期徒刑8个月,缓刑一年的刑事处罚,春节前得以回家与家人团圆。
律师意见:
该案又是一起打架案件,此类案件的处理注意嫌疑人的前科问题与赔偿问题,积极与检察院或者法院协商,争取给自己当事人最好的辩护方案。
相关法条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条 【故意伤害罪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