拾荒者涉嫌盗窃,时律师成功取保并无罪释放

代理律师:
时国键
案号:
奉公保字(2018)10782号
判决时间:
2018-07-22
阅读次数:
0
更新时间:
2020-10-09

案情简介:

2018年7月16日,我正在办公室整理卷宗,一对母子行色匆匆找到我,说他们的亲属钱某括已经被拘留二十余天,十分焦虑,我安慰了一下亲属,立刻办理了委托手续,去了奉贤看守所会见了钱某括,钱某括一见到我就放声痛哭,经过了解,钱某括是一名来自上海底层的拾荒人员,早在六月的时候,到奉贤区某工地上收了四圈电线,公安机关认为是钱某扩盗窃,钱某括情绪激动,认为自己真的是无辜。

会见结束后,我立即找到了该案的承办警官,提出了该案一些关键的时间节点和实物证据问题,并同时提交了书面的《取保候审申请书》,后来经过我多次与警官沟通,2018年7月22日,奉贤区公安分局以该案证据不足,未向检察机关报捕,直接无罪释放,家属以及钱某括本人无比喜悦。

律师认为:

现上海刑事政策高压的情况下,一切有犯罪嫌疑的人都有可能被刑事拘留,这个时候家属应该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会见办案,及时将案情整理清楚,找出疑点,尽快救出自己的亲属。

相关法文:

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: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:(一)盗窃金融机构,数额特别巨大的;(二)盗窃珍贵文物,情节严重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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